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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服刑女方可以离婚吗|头条焦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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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服刑女方可以离婚,由于男方在服刑,没有人身自由,所以不能实现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,此时女方最好选择诉讼离婚方式离婚。女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;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但是离婚诉讼中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标签: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经常居住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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